1、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,请于4月6日、7日09:00—17:00联系学院教务处,进行成绩复核,逾期不再办理。联系电话:028—26095720,028—26095372。
2、根据《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川招考委〔2021〕1号)文件精神,及我院2021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规定,我校将于4月7日-11日在我院官网公示2021年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,公示期满后,我校将于4月12日向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,并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3、我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,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,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,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