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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外合作与就业处职能

更新时间:2021-06-02    浏览:193 次    来源:未知    

对外合作与就业处职能

1.对外合作与就业处是综合管理与协调学院对外合作工作、学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。负责校企合作企业的开发、维护、保持与管理;联合教学系部进行产教融合与校外实习、实训基地建设;综合管理与协调毕业生就业工作,负责制订就业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;
2.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就业方针和政策,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的分析与预测,帮助学生树立起正确的就业观念;
3.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发布毕业生求职信息、资源信息,深入社会建立学院与用人单位的广泛联系,开拓就业市场;
4.广泛收集和发布社会用人单位信息,常年接待用人单位来访,定期举办不同层次、不同类型的人才交流与招聘活动,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毕业生就业市场。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提供服务,根据社会需求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;
5.面向全院学生常年开展就业创业咨询与指导,通过组织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和就业创业指导讲座等多种形式,为学生提供就业创业政策咨询、就业创业技巧指导、职业生涯设计、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工作;
6.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,如建立毕业生信息查询,个人主页展示,企业资料查询和最新招聘信息发布等系统,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构建信息高速公路;
7.组织制定、上报和落实社会实践、毕业生就业计划;
8.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分析工作,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学生的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依据;
9.负责组织院系社会实践、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;
10.做好其它有关毕业生就业方面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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